张爱国律师亲办案例
民间彩礼退还的法律有关规定
来源:张爱国律师
发布时间:202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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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明最高法规定的,有关彩礼退还的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共有三种情形的需要退还彩礼: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可以区分为三种情况: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法律规定:彩礼是附条件的赠与,既然双方未能登记结婚,正常的情况下要退还彩礼。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法律规定:双方虽然在法律上确认了婚姻关系,但是双方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无婚姻之实,因此虽然登记结婚了,但未共同生活的,因此需要退还彩礼。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规定:婚后一方本身无力支付大额的彩礼,但为了缔结婚姻而向他人举债支付彩礼,这种情况下该彩礼应当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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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爱国
  • 执业律所:
    宁夏信用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6404*********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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