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达律师亲办案例
加盟受骗,尽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是关键
来源:方达律师
发布时间:2020-02-02
浏览量:48

基本案情

2018年8月,郑某在网络上搜索某台湾知名奶茶品牌,没想到跳出来的页面上,是另外一个品牌,随后,该品牌招商经理联系郑某,告知郑某,他们属于台湾知名品牌的子品牌,工作人员都是知名奶茶品牌的业内人士,而且还会聘请大明星进行宣传推广。在招商经理的游说下,郑某脑子一热,就签订了合同,缴纳了20万元的区域代理费。但在前期选址过程中,郑某发生公司的选址专员没有任何经验,后来,郑某了解到,自己加盟的品牌压根就不是什么台湾知名品牌”的子品牌,而且,后来公司也一直没有聘请明星进行推广宣传。郑某遂退出要求退还加盟费,但是公司不予理睬,最后只同意退还20%的加盟费,也就是4万元,郑某难以接受。于是起诉至法院。

律师分析案件经过

在起诉之前,已经是2019年9月份,但是,郑某和该公司签订的合同期限是1年,也就是说,2019年8月份的时候,合同已经到期,这个时候合同已经终止,权利义务归于消灭。郑某担心合同期已过,还能不能起诉呢?答案是:可以,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虽然郑某签订的合同已经到期,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公司收取加盟费需要有相应的依据,合同中明确约定“加盟费用于技术培训,运营督导、选址服务等”,但是公司都没有履行这些义务,加上,公司不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一直在违规经营。因此,郑某还是可以起诉要求公司返还款项,但可能会扣除一定比例的费用。

案件结果

经过南京法院审理,最后认定公司存在一定过错,而且没有履行主要义务,收取的加盟费没有依据,但郑某一直怠于行使诉讼权利,导致合同过期,最后判令公司退还了80%的比例即16万元。

在此,方律师提醒各位加盟商,在发现公司存在虚假宣传或者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协商不成后应当尽早委托律师起诉。现在很多公司在成立一段时间后,圈钱跑路的例子不胜其数,导致很多加盟商维权无门,家离破碎。选择在合适的时机,在公司没有跑路之前维权,是比较好的选择。如果有遇到这方面的加盟商可以私信。

以上内容由方达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方达律师咨询。
方达律师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550好评数12
  • 办案经验丰富
  • 咨询解答快
上海市虹口区天水路172号海伦中心B座
189-1680-0176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方达
  • 执业律所: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101*********417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咨询电话:
    189-1680-0176
  • 地  址:
    上海市虹口区天水路172号海伦中心B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