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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治理备受关注 执行还需清晰顶层设计
来源:何睿律师
发布时间:201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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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国土部知情人士介绍,由国土部牵头、14个部委参与研究制定的小产权房初步清理整治政策方案此前已上报给国务院,清理思路的原则是分类、分步骤推进。其中,侵占耕地等违法违规的小产权房,尚未销售以及新建、续建的小产权房,有望列入清理范围。

 

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的小产权房,至今已有近二十年的历史。自2003年起,随着小产权房种种问题的突出,对于如何治理小产权房,各方争议从未停止过。也正是因为共识的难以达成,近年来小产权房更以高速度蔓延扩散。调查显示,目前北京地区小产权房已占房地产市场的20%,西安占到25%—30%;而从总建筑面积来看,中国小产权房已达60亿平方米。

基于难以遏制的发展态势,去年11月,国家发布了《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再次明确表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并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对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与此同时,小产权房的清理整治方针的研制,也在此背景下展开。从这一系列举动不难看出,国家对小产权房的整治,已经跳出了以往多年的“画饼”状态,朝实质性的步伐迈进。这对于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乃至理顺整个土地制度而言,无疑有着积极意义。

不过,就目前来看,对于小产权房的治理,政策层面显然还未找到理想化的路径。现有的清理方案,只是对违法建筑、有严重质量问题、侵占耕地、严重影响城乡规划以及尚未销售的几类小产权房的处理方式作了规定,至于已售和已长期居住的小产权房,官方层面依旧没有定论。而实际上,小产权房的整治难点,也就在于此。毕竟,对于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且已出售或长期居住的小产权房,“农地入市”已成事实,地方政府、宅基地使用权所有者、购房者的利益关系已经形成,简单化的清理乃至强制拆除必然引发更多问题。

“不合法但合理”可作为对这类小产权房的准确描述。在如何治理这点上,坊间其实已有共识,即以缩短产权年限、补办手续、补交费用等可行方式将小产权合法化为“大产权”;而《物权法》出台后,人们也一度猜测小产权房合法化只是时间问题。而“小产权房严禁登记发证”的刚性政令,让这一民间诉求难以实现。也正因为这一路径被彻底否定,小产权房的整治只能由易而难,分类、分步骤推进。

需要看到,小产权房作为城市化的特殊产物,对于分摊城市人口住房压力,以及打破传统农地制度下,农民在土地增值的利益分配中无法获得合理价值补偿的局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另一方面,在房价尚未回归合理、刚需依旧旺盛的现实下,不被法律承认的小产权房,依然存在大量的市场空间。这些事实,都决定了对小产权房的治理,宜疏而不宜堵,否则只会激化社会矛盾。》》延伸阅读:国土资源部:责成相关部门查处\"天价\"小产权房

整体而言,小产权房涉及到农村集体用地和城市用地两个平行管理体系之间的矛盾,涉及到中央与地方之间管理职责和权限的划分,涉及到现行农地制度和土地流转制度的梳理,还涉及城乡二元体系的打破,它是民生命题,也是法律命题和经济命题,治理的难度可想而知。因而,治理小产权房,首先从宏观角度,当有着操作性强且平衡各方利益的顶层设计。失去了根本性的路径安排,很难说清理小产权房能够带来良性预期。

(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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