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奥律师亲办案例
代理的种类
来源:淇奥律师
发布时间:2020-01-03
浏览量:42
代理分为法定代理、指定代理以及委托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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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淇奥
  • 执业律所:
    天津淇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120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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