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哲雨律师亲办案例
对人口贩子真的过了20年就不可以追究了吗
来源:朱哲雨律师
发布时间:2019-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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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人口,危害极大。社会大众对人口贩子丧尽天良的行为咬牙切齿,恨不得一枪毙之。对人口贩子可能“20年就不追究”一说往往不能理解。

对人口贩子不是真的过了20年就不追究了,要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根据法律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根据具体情节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判处死刑。因此已过二十年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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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哲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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