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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杀人后如何赔偿
来源:薛伟田律师
发布时间:2019-12-20
浏览量:681

犯罪是需要被处罚的,精神病人是一类特殊的群体,在精神病人犯罪的情况下,需要根据该精神病人的实际情况来看其是否需要负刑事责任。我们知道杀人应该受到法律的处罚,但是对于不同的人在处罚上有不同。那么精神病杀人后如何赔偿?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欢迎阅读下文了解。

  一、精神病杀人后如何赔偿

  先经过医学鉴定看精神病人是否处于病发期,属于病发期杀人根据现行《刑法》《刑事诉讼法》不对精神病人处于刑罚,由政府移交精神病院。其监护人赔偿受害人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经济损失。

  不属于病发期杀人。可以依据《刑法》中故意杀人罪提出公诉。受害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从精神病人个人财产补偿受害人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但不予赔偿精神损失。


  二、精神病杀人坐牢吗

  关于神经病人杀人要不要坐牢这个问题,需要分三种情况分析。

  第一、完全无刑事责任能的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第二、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三、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力,因此,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三、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划分

  1、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由此可以看出:第一,精神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第二,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既不能根据行为人的供述来确定,也不能凭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来确定,而是必须经过法定的鉴定程序予以确认;第三,对因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并不是一概放任不管,而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强制医疗。

  2、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力,因此,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3、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介于前两种精神病人之间的一部分精神病人。

  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相比,这种人并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不能像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那样,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这种人作为精神病人,其刑事责任能力毕竟又有所减弱,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对这种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以上就是精神病杀人后如何赔偿的解答。这是需要视情况而定的,即使是精神病人也需要做进一步的划分,看究竟其形式责任能力如何,如果属于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杀人,那么就是不需要坐牢的,因而此时对其行为没有正确的判断,即使杀人了也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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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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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0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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