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冰冰律师主页
尚冰冰律师尚冰冰律师
156-4068-6444
留言咨询
尚冰冰律师亲办案例
家庭冷暴力的法律特征
来源:尚冰冰律师
发布时间:2019-12-16
浏览量:373

一、家庭冷暴力

不同于可见的肉体摧残的家庭暴力行为,家庭冷暴力更多的是通过暗示威胁、语言攻击、经济和性方面的控制等方式,达到用精神折磨摧残对方。这种方式产生的巨大心理压力会使对方接近崩溃,同时伴随着的是婚姻的隔阂与不信任,最终导致婚姻的结束。值得注意的是,在实施家庭暴力时候,多是男性针对女性,而在家庭冷暴力事件中,男女双方都有可能成为实施家庭冷暴力的一方。尤其在男方事业失落,压力大的时候,女方对其的冷暴力行为,危害程度远远要大于暴力。


家庭冷暴力指的是夫妻在产生矛盾时,不是通过殴打等肢体暴力方式解决,而是对对方表现出冷莫、轻视、放任或疏远的精神暴力形式。

二、家庭冷暴力常见的特征有:

1、漠不关心;

2、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

3、恶语中伤、冷嘲热讽;

4、停止或敷衍性生活;

5、对家事完全不负责任。

家庭冷暴力还出现了一些新特征:闪婚”家庭发生比率较高;话不投机,几个月不说一句话的夫妻大有人在;性暴力在中年群体中的表现日益明显;家暴也不仅仅存在于文化层次较低的家庭中。

家庭冷暴力一旦发生而未被有效阻止的话,就可能频繁发生。

由于冷暴力既不见血也不见伤,是典型的隐性暴力,因此很容易被当事人用“我们在闹别扭”一语带过,而忽视了它对自己的身心所产生的巨大伤害。

事实上,研究显示,在出问题的婚姻当中,冷漠不语比大吵大闹对婚姻的伤害更大,更容易导致婚姻破裂。





















































以上内容由尚冰冰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尚冰冰律师咨询。
尚冰冰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43813好评数105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中央南街凯旋家园7-31号(松山法院旁)
156-4068-6444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尚冰冰
  • 执业律所:
    辽宁少卓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2107*********685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辽宁-锦州
  • 咨询电话:
    156-4068-6444
  •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中央南街凯旋家园7-31号(松山法院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