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作为一款国民级App,一方面确实给我们带来了很多便利,而另一方面也会因为贪图便利而引发纠纷。多问君就经常在后台收到“没有借据,只有微信聊天记录与转账截图,可以起诉吗?”这样的问题,那么微信聊天记录能不能作为证据呢?
微信聊天记录作为电子证据是完全没问题的,但也正是由于电子证据太容易作假,所以想要被法院采信,并不简单, 来看必须满足的两个条件。
目前的司法实践主要有四种:
1、当事人自认;
2、微信头像或朋友圈照片的辨认;
3、网络实名、电子数据发出人认证材料或机主的身份认证;
4、第三方机构即腾讯公司的协助调查。
就目前实践看来,第一个发挥作用比较多,因为第二个的真实性想要被采纳是很难的,肯定需要其他证据佐证,至于腾讯的后台数据,很难拿到。
首先司法实践中,判断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应否被采纳,主要看它同案件中的待证事实是否有一定的联系、所反映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以及其收集程序、取得方法等环节是否合法。
其次由于微信证据是生活化的片段式记录,是动态的过程,意思表达的不够清晰或者在对话中态度有所变化,都有可能对“真实意思”产生动摇。如不完整可能断章取义,也不能反映当事人的完整的真实意思,因此必须提交完整的聊天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