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没买卖成,中介还能收取中介费吗?
一、基本案情
随着房价渐涨,赵先生想再买套房给刚大学毕业的儿子作为未来的婚房,2018年11月赵先生找到某中介表达了想要买房的需求。随后,中介为赵先生多次推荐房源,带他四处看房。在中介的帮助下,赵先生终于看中了一处商品房,当天就与卖主沈先生签订了《协议书》并支付了3万元定金。双方约定了房屋的总价、定金的支付,且约定在半个月后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全额付清房款。但约定日期到达后,沈先生不愿意签订合同出售房屋。现中介向赵先生索要中介费,赵先生咨询,房没买卖成,中介还能收取中介费吗?
二、律师分析
首先,赵先生和中介存在居间合同关系。赵先生与中介虽未签订正式的书面居间合同,但双方口头约定由中介为赵先生提供房屋买卖的居间服务,故双方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居间合同关系,且该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自觉遵守。
其次,中介向赵先生提供房源信息,带他看房,提供了居间服务。虽然赵先生和沈先生签订的协议书不属于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该协议已经具有了商品房买卖合意的基本要件,该协议本身也是对之前中介提供居间服务的确认,应当认为中介已经促成了合同的成立,至于合同最终能否履行则不在居间服务能够保证的范围内。根据法律规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最后,鉴于本纠纷中各方关于中介费的支付事先无约定,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应由商品房买卖双方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即由赵先生和沈先生平均分担,但鉴于商品房交易未最终成功是由沈先生的违约行为造成的,赵先生承担后可要求沈先生酌情多分担些。
在律师的帮助下,赵先生、沈先生和中介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中介将应收取的中介费打9折,中介费由赵先生承担30%,沈先生承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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