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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拒不申请工伤时职工怎么办
来源:张延涛律师
发布时间:2019-11-24
浏览量:194

单位拒不申请工伤时职工怎么办?

 

职工受工伤了,但单位拒不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申请工伤认定都需要哪些材料?实践中,有个别用人单位为逃避其应尽的法律义务,对受伤职工的工伤认定采取拖延、不理不睬甚至拒绝申请的态度,这种情况屡见不鲜。那么在用人单位拒不配合工伤认定的情况下,劳动者应当怎么办呢?

对此,《工伤保险条例》有明确的救济性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根据上述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后的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所在单位不提供工伤认定申请,所在的工会也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之内,直接申请工伤认定。这种情况下不需要职工所在单位签字或者盖章,所在单位是否同意认定工伤也不是认定工伤的必经程序。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最后,笔者必须强调一点的是,职工本人或者直系亲属申请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即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这个时间是不变期间,是不能延长、中断、中止的,错过该时间,将导致受伤害职工无法享受工伤待遇,一定要注意。实践中,有个别用人单位故意采取拖延措施,把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时间拖过1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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