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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周生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徐周生律师亲办案例
什么情况下继承人可能会丧失继承权?
来源:徐周生律师
发布时间:2019-11-14
浏览量:46
我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因此,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有法律明确规定的四种,除此之外的情形,均不构成继承权丧失的原因。
以上内容由徐周生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徐周生律师咨询。
徐周生律师
副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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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经验丰富
服务态度好
咨询解答快
广东省中山市颐和中心5号六楼602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律师姓名:
徐周生
执业律所:
广东翔宇律师事务所
职 务:
副主任律师
执业证号:
144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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