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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起诉离婚法院不受理!
来源:江成天津律所律师
发布时间:2019-10-31
浏览量:153
  面对感情的破裂,很多人都想运用起诉的手段来结束这段感情,但是并不是任何情况下起诉离婚法院就能受理的,就此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来给大家普及一下相关法律内容。
  
  这样起诉离婚法院不受理!哪些情况起诉离婚法院不受理?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不受此规定的限制,法院应当受理。如果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提出的离婚请求,也不受此规定的限制,如妇女婚后怀孕,是因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所致;男方生命受到女方威胁,或男方的合法权益受到女方侵害等情况,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可以受理,并视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经营婚姻需要两个人的努力,两个人组建一个家庭不易,要且行且珍惜。即使想要真的结束这场婚姻也要三思而后行。以上就是关于这样起诉离婚法院不受理!的相关内容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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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江成天津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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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31120*********058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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