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平安律师亲办案例
房子贷款利息怎么算?
来源:王平安律师
发布时间:2019-10-29
浏览量:479

一、贷款利息计算的基本常识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

  ③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这三个计算公式实质相同,但由于利率换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实际按日利率计算时,一年将作365天计算,得出的结果会稍有偏差。具体采用那一个公式计算,央行赋予了金融机构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和金融机构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约定。

  (三)复利:复利即对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规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利息的,就要加收复利。

  (四)罚息:贷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与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对失约人的处罚利息叫银行罚息。

  (五)贷款逾期违约金:性质与罚息相同,对合同违约方的惩罚措施。

  (六)计息方法的制定与备案

  全国性商业银行法人制定的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区域性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农村信用社县联社法人可根据所在县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制定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由农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户。

  (七)参考依据:

  1.《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银发【1999】77号。

  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

  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29号。

  房屋抵押贷款条件:房屋的年限在20年之内;房屋的面积各银行要求不一;房屋要有较强的变现能力;一般要求商品房,公寓,商铺,写字楼。

  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通过专业的房地产担保公司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已经成为居民个人不动产理财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抵押贷款的方式贷出资金以满足临时的消费需求甚或企业经营需求,以期盘活居民手中持有的不动产,而且在各种融资渠道中,房地产抵押贷款依旧是成本最低的方式之一。

  二、房子贷款利息主要是来源于两种情况: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贷款还款方式一般有等额本金还款和等额本息还款两种。

  (一)等额本金

  是在还款期内把贷款数总额等分,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本金和剩余贷款在该月所产生的利息。

  每月还款金额= (贷款本金/ 还款月数)+(本金 — 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每月利率

  特点:由于每月的还款本金额固定,而利息越来越少,贷款人起初还款压力较大,但是随时间的推移每月还款数也越来越少。

  (二)等额本息

  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

  每月还款金额 = [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特点:相对于等额本金还款法的劣势在于支出利息较多,还款初期利息占每月供款的大部分,随本金逐渐返还供款中本金比重增加。但该方法每月的还款额固定,可以有计划地控制家庭收入的支出,也便于每个家庭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确定还贷能力。

  不论是等额本息还款法还是等额本金还款法,利息的本质都是不会改变的。总体来看,等额本息是会比等额本金多付一点利息。但前提是贷足了年限。看似银行都收回了利息,但实际上,等额本金还款法随着本金的递减,银行可以加速还款,尽快回笼了资金,降低经营成本在这一点上是有利于风险系数的低。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等额本息更利于借款人的掌握,方便还款。事实上,大部分借款人在进行比较后,还是选择了等额本息方式,因为这种方式月还款额固定,便于记忆,还款压力均衡,实际上与等额本金差别不大。因为这些借款人也同样看到了因为时间使资金的使用价值产生了不同,简单的说,就是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由于自己占用了银行的本金时间较长,自己就要多支付利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占用银行本金的时间较短,利息也就自然减少了,并不存在自己吃亏,而银行赚取更多利息的问题。实质上,两种还款方式是一致的,没有优劣之分。只是在需求不同时,才有了不同的选择。因为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还款压力均衡但需多支付利息,所以适合有一定积蓄,但收入可能持平或下降,生活负担日益加重,并且无打算提前还款的人群。而等额本金还款法,由于借款人本金归还较快,利息就可以少付,但前期还款额度大,因为适用当前收入较高者,或预计不久将来收入大幅度增长,准备提前还款人群,则较为有利。

  【免责声明】:


  本网站 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真实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


以上内容由王平安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王平安律师咨询。
王平安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561好评数13
  • 办案经验丰富
  • 咨询解答快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亿利达大厦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平安
  • 执业律所:
    广东贤耀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716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亿利达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