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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承办的一个成功的微罪不诉案例来谈谈不起诉辩护思路
来源:覃旭律师
发布时间:2019-10-29
浏览量:666

以承办的一个成功的酌定不起诉案例来谈谈

审查起诉阶段的不起诉辩护思路


一、案例介绍

朱某陈述,201984日凌晨,朱某和朋友程某某到重庆市江北区九某酒吧玩耍时趁人不备之际,将被害人闫某某掉落在卡座旁边地上的手机Apple iPhone XS Max(经鉴定价值9000余元)捡走并藏匿,事后不久酒吧工作人员联系上朱某和程某某,朱某和程某某于次日将手机交还酒吧。201986日,经公安机关通知,朱某自行到案并如实供述了盗窃手机的整个事实。201989日,朱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2019812日,朱某委托笔者担任其辩护人。接受委托后笔者向公安机关了解了案件基本情况,从公安机关了解的案件情况与朱某陈述的基本一致。由于朱某要求做无罪辩护,根据初期掌握的案件基本情况,并结合有关法律规定,笔者于2019814日向公安机关提交了朱某不构成犯罪的书面意见,在提交的书面意见里,笔者在对手机是否脱离权利人的控制或占有、是不是遗忘物以及犯罪情节等方面做完了全面细致的分析之后,认为朱某不构成盗窃罪或侵占罪,公安机关应当解除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撤销案件。

2019911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将全案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笔者阅卷后认为案情与初期了解的情况有一定的出入,本案应该从微罪不诉的角度切入进行辩护。在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并征得其同意做微罪不诉辩护后,笔者做了大量的工作,最终,朱某因“初犯,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案发后取得被害人谅解”,犯罪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人民检察院于20191025日对朱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案自接受委托到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仅两个多月时间,辩护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及时高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达到了当事人要想的理想结果,当事人对笔者的辩护很满意。

二、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的类型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自侦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具有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或者犯罪情节轻微,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处罚,或者经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对未成年人涉嫌刑罚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经过考察,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作出的不移交人民法院审判的决定。

从上述概念可以看出不起诉可以分为四类,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

(一)法定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具有法定不起诉的情况,辩护律师可以做无罪辩护。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酌定不起诉

酌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法或者免除处罚的案件,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如果发现具有酌定不起诉情形,可以做微罪不诉辩护,上述案例便是此种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常见的依照刑法规定免除刑罚的情形有:

1.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犯罪的;

2.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3.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4.在犯罪中自动中止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5.在共同犯罪中,其次要作用或辅助作用的;

6.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的;

7.犯罪嫌疑人自首的。

(三)存疑不起诉

存疑不起诉又叫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经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四)附条件不起诉

附条件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一些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规定一定的期限、设定一定条件进行考察,期限届满,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不起诉。这主要是指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总结: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当事人要求进行无罪辩护或辩护律师发现有进行无罪辩护可能的,可在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后从不起诉的几种情形入手展开辩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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