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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司法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来源:置顶团队律师
发布时间: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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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的组成与定位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作为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二、股东会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职权与有限公司股东职权相同,可参照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查阅公司法37条)

三、股份有限公司年会与临时会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应当召开一次年会。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会:

1.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人数2/3时;

2.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单独股东会多个联合股东;

3.亏损(未弥补)达实收股本1/3时;

4.董事会要求;

5.监事会提议;

6.公司章程可规定其他应召开临时会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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