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广洲律师亲办案例
家庭暴力法律援助,家庭暴力法律咨询?
来源:丁广洲律师
发布时间:2012-03-28
浏览量:458

1.律师实务中常遇到的是家庭暴力受害妇女进行离婚咨询,这往往是受害妇女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鼓足勇气作出的选择。

 

2.律师接待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咨询过程中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对其加以责备,不可以要求受害人改变行为以换取施暴人不再打他的结果。

 

3.施暴人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对其暴力行为引发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律师不应代替受害人作出离婚与否的决定。

 

5.家庭暴力案件的特殊性决定了调解和好的难度非常大。

 

6.典型的家庭暴力具有周期性,如果实施暴力时间跨度大,意味着施暴人已经向受害人有过无数次的忏悔,但就是暴力行为依旧。

 

7.只有在施暴人确实能真正感受到自己施暴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已经具备换位思考的能力,并有实际改善的行动,包括写下书面以后不再施暴的保证,主动接受心理治疗等,在这样的前提下,受害人方可接受调解结果,否则,受害人难以摆脱家庭暴力困境。

 

8.在国外,已经出现对家庭暴力的施暴人实施强制心理治疗的做法,效果较为显著。

以上内容由丁广洲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丁广洲律师咨询。
丁广洲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57好评数13
  • 办案经验丰富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一号公交大厦二三整层香港律师事务所地址香港上环信德中心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丁广洲
  • 执业律所: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237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广东-深圳
  •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一号公交大厦二三整层香港律师事务所地址香港上环信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