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刑事案件的辩护词时,辩护律师认定的罪名与公诉人不一致时,怎么辩护?
来源:彭大成律师
发布时间:2012-03-28
浏览量:511
具体要看罪名是什么,再从构成要件的理论、联系具体实际入手进行分析,最后得出结论
比如,你认为是盗窃,公诉是抢劫,首先要论述,盗窃是以不法占有为目的,一般表现为平和取得的窃取公私财务的方式,而抢劫则是需要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压制被害人反抗,盗窃的既遂一般要获得财物,抢劫则暴力达到一定程度即可,不需要有财物的获得来构成犯罪。这样的话,如果你的当事人没有伤人,或者伤人很轻,就可以用抢夺来辩护。具体要分析案发情况以及当事人主观因素加以综合考量~
|
以上内容由彭大成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彭大成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