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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深圳市创业补贴——社保补贴
来源:郑毅律师
发布时间: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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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业者在开办创业企业后,无论是聘用劳动者,还是创业者本人,都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一项法定义务,初创企业应当依法完成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对于自主创业者而言,在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时,其所在的初创企业是按照两部分缴纳:一是单位承担的部分;二是个人承担的部分。

 

    深圳市政府为了鼓励自主创业,对于创业者给予了多种补贴措施,其中就包括了社保费补贴。

 

    对于社保费补贴的标准,是按照最低社保缴费标准,补贴单位应当承担的部分,而个人应当承担的部分,仍由个人承担。

 

    创业者在申请社保缴费时,应当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口(处于毕业年度的在校生除外);

 

    二、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费;

 

    三、提供开办企业的银行基本户,补贴款支付到该账户中;

 

    四、补贴款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期满后,经核实,自动发放社保补贴(仍需连续缴纳社保费);

 

    五、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当具备自主创业人员的身份。

 

    以上就是关于社保补贴所应当具备的条件,创业者在申请社保补贴时应当符合相应的条件,并准备好申请文件。

 

    社保费补贴对于缓解创业者在创业初期的资金压力具有一定的帮助作用,可以更好的解决创业者的后顾之忧,同时,也能够让创业者集中精力,发展生产,创造更多的经营利润,实现自身的创业梦想。

 

    下期待续:创业资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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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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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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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40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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