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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底投资、理财的承诺是否有效?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时间:2019-10-08 20:52  浏览量:1216
       因对自身炒股技术较为自信而与同事合作炒股,并保底60%,最终却将同事的60万资金炒成了不到5万元。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依法判决被告杨某赔偿原告张某损失313140.52元。

  原告张某与被告杨某系同事关系。2018年2月,被告告知原告打算代客理财,双方可以合作炒股,由原告提供资金和账户,被告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因原告认可被告的炒股技术,原告遂将其在上海证券和深圳证券开设的账户共计60万元,交由被告打理。

  2018年4月4日,因亏损得比较厉害,原告向被告提出能否帮其兜住60%的底,被告杨某当即承诺:“如果今年12月31日,这个账户少于36万,少多少,我全额补给你多少。”原告对被告的承诺予以同意,遂双方继续合同。

  2018年12月28日,原告交由被告的账户剩余资产为46859.48元,原告要求被告履行承诺,但是被告置之不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能证明双方为赢利而达成由原告提供账号和资金,被告负责操盘的合意,并已实际履行,故原、被告之间存在口头的委托理财合同关系。被告承诺账户资金少于36万元,由被告补齐给原告,系被告的真实意思表示,被告应按约履行。理财亏损后,被告未按约赔偿,属违约。现原告要求被告承担损失,理由正当、证据充分,法院予以支持,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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