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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信用卡诈骗罪
来源:张延涛律师
发布时间:2019-09-23
浏览量:188

浅谈信用卡诈骗罪

最近,总有人打电话咨询信用卡透支的事情,信用卡在日常生活中非常普遍,尤其是年轻人,几乎人手一卡。信用卡使用便捷、操作灵活,尤其是可以透支额度,确实有很多好处。但是,使用信用卡要有所控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因为透支的这些钱以后是必须要还的,不按时偿还信用卡的钱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极有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法院每年都有大量涉及这方面的刑事案件。

那么,关于信用卡诈骗罪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现实中,最普遍存在的还是信用卡恶意透支的问题。那么法律上怎样认定“恶意透支”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恶意占有为目的,或者明知无力偿还,透支数额超过信用卡准许透支的数额较大,逃避追查,或者自收到发卡银行催收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仍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恶意透支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恶意透支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现实中,恶意透支的刑事案件,银行关键目的在于求财,想办法及时足额偿还银行的钱款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被起诉到法院的信用卡透支的刑事案件,积极足额偿还银行钱款,争取判处缓刑。不然,真的要被判处实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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