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建平律师亲办案例
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其他户籍在内的人是否可以起诉确认居住权?
来源:卞建平律师
发布时间:2019-09-23
浏览量:550


首先,确认居住权诉讼请求法院通常不会受理,要以排除妨害诉请提起诉讼;

其次,司法通说认为,原公租房承租人死亡后,要通过协商或者物业指定方式变更承租人,未变更的法院对于原告是否具有同住人资格无法确认亦不属于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


以上内容由卞建平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卞建平律师咨询。
卞建平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130好评数11
  • 咨询解答快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299号京师律师广场3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卞建平
  • 执业律所: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101*********766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299号京师律师广场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