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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别是什么呢?
来源:蔡慧楠律师
发布时间:201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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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对法律不是很了解的普通人,您可能无法理解,为什么同样是抢东西,有时会被认定为抢劫罪,但有时又会被认定为抢夺罪。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抢劫罪跟抢夺罪的区别包括了哪些呢?

一、抢劫罪跟抢夺罪的区别包括哪些

    1、二者主体范围不同,抢劫罪为年满14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抢夺罪则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

    2、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劫罪侵害的是复杂客体,即人身权和财产权,抢夺罪侵害的是财产权;

    3、最主要的是体现在行为方式上,抢劫罪采用的是致使被害人不敢反抗、不知反抗或者不能反抗的强制手段占有财物,作用的力在被害人身上,其作用在于使被害人为避免身体伤害而放弃反抗或者无力反抗;而抢夺罪则是趁被害人不备而夺取财物,其作用力是在物上,即使因为用力过猛给被害人造成伤害,也构成抢夺罪。

二、哪些情况可能构成抢劫罪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

    所谓暴力,是指对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占有人的人身实施不法的打击或强制,致使被害人不能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等。只要行为足以压制受害人的反抗即可。

    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进行精神强制,从而使其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任其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的行为,胁迫的内容是当场对被害人施以暴力。胁迫的方式则多种多样,有的是语言,有的是动作如拨出身带之刀;有的还可能是利用特定的危险环境进行胁迫,如在夜间偏僻的地区,喝令他人“站住,交出钱来”,使被害人产生恐惧,不敢反抗,亦可构成本罪的威胁。 胁迫必须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如果不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而是通过书信或者他人转告的方式让被害人得知,则亦不是本罪的胁迫。

   所谓其他方法,是指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使得被害人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而当场劫取财物的行为。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利用催眠术催眠、将清醒的被害人乘其不备锁在屋内致其与财产隔离等方法劫取他人财物。行为人如果没有使他人处于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而是借用了被害人自己因患病、醉酒、熟睡或他人致使其死亡、昏迷等而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拿走或夺取财物的,不是构成本罪。

    判断犯罪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应以犯罪人是否基于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当场是否实际采取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为标准,不是以其事先预备为标准。

    抢劫罪的目的行为是强行劫取公私财物。强行劫取财物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当场直接夺取、取走被害人占有的财物;二是迫使被害人当场直接交出财物。

    抢劫罪的作案现场,无论是拦路抢劫、入室抢劫,都不影响抢劫罪的成立。

    通过对比之后,大家应该也清楚抢劫罪跟抢夺罪的区别在什么地方了吧。此外,应当注意,实践中,携带凶器抢夺和实施抢夺行为后为抗拒抓捕、窝藏赃物或毁灭证据而当场使用暴力、以暴力威胁的,也应认定为抢劫罪。一旦发生抢劫或者抢夺,都可以找律师帮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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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蔡慧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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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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