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两位老人的儿子2019年4月份因病去世,其子于2015年在廊坊市安次区购买一处房子,被继承人未留下遗嘱,和前妻2010年离婚,没有孩子,第一顺位继承人只剩两位老人,两位老人近70岁,通过法院判决继承房屋需要立案、送达、开庭、出具判决书、送达调解书等程序,这些程序对于年轻而言不吃力,但是对于两位老人来说很吃力。
笔者向两位老人介绍可以适用诉前调解程序,向老人列明继承需要的证据材料,两位老人来廊坊时已经准备齐全,2019年7月23日上午9时笔者来到安次区人民法院立案,笔者说明当事人年纪较大,是否可以当天立案、当天签收送达回执确定开庭时间,压缩审理时间、减来当事人到法院次数,法院工作人员考虑当事人实际同意,分配具体承办法官。随后笔者向承办法官进一步介绍案情和当事人年纪较大情况,沟通是否可以当天签调解笔录、制作调解书、签收调解书,法院工作人员耐心询问了两位老人,审核相关证据材料,当天上午11点30分法院工作人员向两位老人出具了调解书,从立案到出具调解书只用了2.5个小时。因前期准备充分,法院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减少了两位老人奔波之苦,为老人继承人房产打开了方便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