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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制造毒品罪的未遂
来源:李荣维律师
发布时间: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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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毒品罪应以实际上制造罪品为既遂标准,至于制造出来的毒品数量多少、纯度高低等,都不影响既遂的成立。着手制造毒品后,没有实际上制造出毒品的,则是制造毒品未遂。对于已经制造出粗制毒品或者半成品的,应以制造毒品罪的既遂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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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荣维
  • 执业律所:
    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53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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