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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之醉酒驾驶极简分析
来源:沈满满律师
发布时间:2019-08-17
浏览量:770

醉酒认定标准

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

1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

2   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醉酒驾驶的处罚

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的强制措施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从重处罚情节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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