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果律师亲办案例
在微信朋友圈、QQ群污蔑他人,一男子被判连续7天登报道歉
来源:朱果律师
发布时间:2019-08-15
浏览量:219

 

  中山女子阿莉(化名)热衷户外运动,2016年7月左右加入鲍某创建的一个千人户外QQ群。阿莉诉称,阿莉多次参加鲍某组织的群成员户外游玩活动,从而认识了该群内许多爱好户外运动的群友。期间,阿莉与鲍某也相互添加为微信好友。后因阿莉没有参加鲍某组织的活动,鲍某便在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期间,污蔑阿莉与他人有染,侵害阿莉名誉。

  2017年9月21日,阿莉在朋友圈发布了1条关于游玩的信息,鲍某通过微信号为tian2367XX的账号,于次日在阿莉的朋友圈内评论:“做第三者破坏别人家庭也这么高调。阿莉认为,她和鲍某均有共同的微信好友,鲍某在其的微信朋友圈内的侮辱、诽谤评论,已为第三人知悉,鲍某侵害了阿莉的名誉权。

  2018年5月24日,鲍某通过QQ号2367XX在户外QQ群发布了涉及阿莉的侮辱、诽谤言论,内容极其不堪,引来了众多群成员在群内围观、揶揄、调侃,大家在群内对此议论纷纷。

  阿莉认为,鲍某创建的QQ群多达一千余人,阿莉朋友圈也是公开状态且朋友多为户外运动者。阿莉在遭受到鲍某如此恶毒的攻击的情况下,精神状态受到严重打击、名誉严重受损。2018年6月,她起诉到法院。

  目前,微信号tian2367XX、QQ号2367XX账号已被注销、该户外QQ群也已解散。此外,阿莉提交9名共同微信好友的资料截图,鲍某不承认,称他与阿莉没有共同微信好友,他每次组织完户外活动后都会删除相关联系人。

  法院认为,鲍某确认微信号tian2367XX是他本人持有,还称QQ号2367XX为群主号码由管理人员共有,但又称记不清其他使用人员姓名。法院结合鲍某注销相关账号的行为以及鲍某的庭审陈述及其他证据,认定系鲍某在户外QQ群内、阿莉微信朋友圈状态下发表贬损、攻击阿莉的相关言论。

  今年2月,中山第一法院判决:鲍某在判决生效后连续7天公开道歉,并赔偿阿莉精神损害抚慰金2.5万元。鲍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近日被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每个人都应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在网上公然侮辱、诋毁他人必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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