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协议
甲方(申请人): **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腾四 职务: 董事长
乙方(被申请人): 山西省********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五 职务: 总经理
经甲方、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还款及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在和解协议生效后五日内负责解冻乙方两个帐户:公积金帐户:山西省*******建设公司 开户行:建行房支 帐号:140********* 基本帐户名称:山西省*******建设公司 开户行:中行三支 帐号:140*********
2、乙方在甲方解冻以上两个帐户后五日向甲方支付800万货款,剩余款项乙方在三个月内分批付清。
3、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全部的付款义务后,甲方放弃乙方应给付的利息549656.57元
4、甲方在和解协议生效后,并在乙方实际支付800万货款后向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诉,诉讼费由乙方支付。
本协议自甲方乙方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