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玉凤律师亲办案例
和解协议
来源:陈玉凤律师
发布时间:2012-03-22
浏览量:779

和解协议

甲方(申请人): **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腾四        职务: 董事长

乙方(被申请人): 山西省********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五      职务: 总经理

经甲方、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还款及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在和解协议生效后五日内负责解冻乙方两个帐户:公积金帐户:山西省*******建设公司 开户行:建行房支 帐号:140********* 基本帐户名称:山西省*******建设公司 开户行:中行三支 帐号:140*********

2、乙方在甲方解冻以上两个帐户后五日向甲方支付800万货款,剩余款项乙方在三个月内分批付清。

3、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全部的付款义务后,甲方放弃乙方应给付的利息549656.57元

4、甲方在和解协议生效后,并在乙方实际支付800万货款后向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诉,诉讼费由乙方支付。

本协议自甲方乙方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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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玉凤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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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陈玉凤
  • 执业律所:
    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4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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