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娟律师亲办案例
竞争激烈的当下,女性无法兼顾事业和生育吗?(案列故事分析)
来源:罗娟律师
发布时间:2019-08-08
浏览量:188

“表妹,听说你才刚怀孕就准备要辞职了,可真有福气!不像我那会儿,临产前半个月还要上班。”表姐在电话里笑着祝福我快当妈妈了。

“表姐,我这哪是福气啊,在私企工作跟你在政府机关工作不一样,我是怀孕了干不了活儿老板要赶我走!”我无奈的回答到。 

一个月前,我突然怀孕了,但是这个消息带给我的除了惊喜,还有很多的担忧,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的工作怎么办?我在这家企业工作有三年了,这份工作我付出很多心血,并且即将会得到晋升,但是怀孕会让这一切都变成零。

我熟知劳动法规定单位不得辞退怀孕期间的女员工,但是心里仍然没底,想了解其他人是怎样解决问题的。但是越检索越让我寒心,有怀孕的女老师被中学生踢倒永远丧失生育权的,有老板故意加大工作强度而劳累过度流产的,有被边缘化调离原本的岗位去看管仓库的……

总结来看,用人单位可以用的套路分为以下几种:

一、劝怀孕职工主动辞职。这样的方法用人单位成本最低,且不担心违反法律规定。

二、调离原本的岗位,只发基本工资,并辅以各种嘲讽,导致怀孕职工因精神压力大而收入又降低自动辞职。

三、加大工作强度,让怀孕职工因为完成不了工作,被公司以能力不足为由辞退。

四、各方面寻找员工失误,以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辞退员工。

五、硬核辞退,给予较低补偿。

总而言之,法律规定不让用人单位以怀孕的理由辞退员工,用人单位就找别的借口搞定这件事情。

了解到这些,我仍然选择跟我的老板摊牌。结果老板第一句话就说:“怀孕了要注意身体啊,要不你先辞职养胎吧!”在我表示能够坚持工作后,老板第二句话是:“那给你换个轻松点的岗位吧,就是活儿少些收入也少些。”OK我明白了,天下的老板是一家,就算你以前付出再多,当你给他带不来更大的价值时,毫不意外的就会抛弃你。

不到一个月,老板妥妥的把上面的套路都给我来了一遍。我仔细研究了法律维权的方法,如果单位强制辞退我,我可以申请仲裁和诉讼,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我只能得到六个月的工资的赔偿。相反如果我在职,单位要付出的产假期间的工资以及生育津贴等,比六个月的工资明显要高。

虽然家里条件宽裕,不需要我这份收入,家里人也劝我辞职安心养胎。但是我自己热爱这份事业,也不想为了那点赔偿金和单位闹翻,最终决定坚持上班。我也相信,只要单位能够给我合理地待遇,我以后也会更加用心的工作,回馈单位。

女性生育和事业冲突的问题,不仅仅是女职工的保护问题,也是社会应当承担的责任。改变女性承担全部生育责任的传统模式,进行分工合作,应当会产生更好的效果。


附:

《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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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罗娟
  • 执业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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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620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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