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オ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那么行政拘留都有哪些特征呢?而对于行政拘留如若不交罚款,那么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一、行政拘留的特征
1、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2、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只是暂时限制人生自由15日以内,这仅仅是对于违法行为的惩治。
二、行政拘留不交罚款会受到怎样惩罚?
公安机关作出罚款決定,被处罚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決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被处罚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的,作出行政处罚決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查封、扣押的被处罚人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抵缴罚款。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超过罚款数额的,余额部分应当及时退还被处罚人。不能采取上述措施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依法加处罚款超过三十日,经催告被处罚人仍不履行的,作出行政处罚決定的公安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