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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成都离婚律师关于离婚方面的问题?
来源:何元金律师
发布时间:2019-08-02
浏览量:569

咨询成都离婚律师关于离婚方面的问题?


我想咨询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婚后共同财产的分割,怎样离婚和孩子的抚养费问题?

你好,根据你目前的描述属于离婚纠纷,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确定的,主要考虑经济,教育,孩子年龄等。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归母亲的。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的。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你可以向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财产和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等。

1、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

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3、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4、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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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何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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