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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实务——公司可以随意调岗吗?
来源:常越律师
发布时间: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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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处理的一起公司将员工调岗的案件,引起我对这类案件的深入思考,而且平时也有很多劳动者向我求助:单位要将我调离原岗位,但是我不想去新的岗位,新岗位的工作我也不熟悉,与原来的工作性质不同,我可以拒绝调岗吗?拒绝调岗有赔偿吗?或者是公司将我调岗后工资变少,这是合法的吗?下面,常越律师就结合大家有疑问的这些有关于调岗的问题做一些总结,希望可以帮助大家解除困惑。

由于无论是法律规定还是裁判结果,都没有对调岗问题进行一个统一的规定,所以在实践中该类劳动仲裁纠纷的案件结果差异性较大,但是即便无法预测每一个案件的精准结果,我们还是可以从大量的裁判结果中总结出如下规律:

首先,无论劳动合同对于员工调岗是否有约定,都需要对调岗也就是变更合同内容的合理性进行判断。例如劳动法规定,对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可另行安排工作。此时,着重审查的就是另行安排的工作是否合理,是否与劳动者的身体条件相适应,若这些条件都符合,但是劳动者拒绝或不能从事新工作的,用人单位此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合理的。

其次,大家都比较关心的内容是变更工作岗位了,但是劳动报酬降低了很多,这合理吗?用人单位调整员工岗位,一般薪资都会随之调整,一般来说变更后的薪资应当与之前的工资相近似,而不能出现跳水式的下降,若存在此种情况,很有可能会依此判定用人单位存在恶意,或者以此方式逼迫员工辞职。

最后,大家更为关心的一种调岗方式为工作地点的变化。一般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无法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也存在一种情况,也就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如果符合这种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赔偿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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