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景威律师亲办案例
律师说法:未签劳动合同 106名员工讨双薪
来源:曾景威律师
发布时间:2012-03-21
浏览量:841

     摘要:昨日上午,25岁的魏源昌等4名金裕制衣厂(惠州)有限公司员工代表前往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要求厂方就此前未与106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一事赔付双薪。有律师表示,此类案件员工赢得裁决的概率很大。

   南都讯 记者祝勇 昨日上午,25岁的魏源昌等4名金裕制衣厂(惠州)有限公司员工代表前往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要求厂方就此前未与106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一事赔付双薪。有律师表示,此类案件员工赢得裁决的概率很大。

  缘起:3员工仲裁赢双薪

  魏源昌介绍,去年底有3名同事被金裕制衣厂以不服从调动岗位为由解雇,他们提出厂方应至少给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遭拒,之后3人上诉至惠城区劳动仲裁部门,均获胜诉。根据劳动仲裁裁决,3人均应获得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3名前同事的法律维权鼓舞了大家。

  今年年初以来,制衣厂开工不足,此前没有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们看到工厂订单越来越少,意识到必须站出来争取自己的权利,避免万一形势不好被工厂辞退时合法利益受损。

  诉求:补足加班费差额

  目前工厂的106名员工已经决定申请劳动仲裁,他们选出了5名代表为自己维权。被选出的魏源昌等代表统计发现,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实际工作时间短则半年,长则20多年,有的人考勤记录保存完好,有的人则劳动证据缺失严重。

  魏源昌等人要求厂方就此前未与106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一事赔付双薪。他们还提出,他们平时每小时加班费仅0.4元至2元,与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差距太大,他们也将要求公司补足差额部分。

  厂方:正向有关部门咨询

  金裕公司一名冯姓经理向南都记者介绍,昨日下午他已经与公司的香港方面派来的一名员工前往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相关法律条文,他们将制定相关意见供老板参考,“需要老板来决定”。

  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姓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正常程序,魏源昌等工人在提交仲裁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他们将决定予以立案。

  律师支招

  员工应准备好充分证据

  广东商盾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景威介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根据他代理此类案件的经验,此类案件员工赢得裁决的概率很大。

  而对于员工们补足加班费差额的诉求,若要赢得仲裁支持,员工应准备好充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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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曾景威
  • 执业律所:
    广东商盾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13*********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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