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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打离婚官司,需要哪些证据
来源:姚利锋律师
发布时间:201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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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要不就协议离婚,要不就诉讼离婚,一般来说能协议离婚的话就不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就是双方能对子女和财产事宜达成一致,直接去民政局登记离婚,如果无法协商一致那就只能诉讼离婚,也就是打离婚官司,那么,如何打离婚官司,打离婚官司需要哪些证据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如何打离婚官司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二、打离婚官司需要哪些证据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通过上文为您详细介绍的如何打离婚官司,需要哪些证据的法律知识,我们可以知道起诉离婚需要当事人提交离婚起诉书,同时提供相应的离婚证据,然后缴纳诉讼费,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后会通知具体的开庭时间。至于需要提供哪些证据的话,例如对方出轨就要证明对方出轨,对方有家暴就要证明对方有家暴等等,具体需要哪些证据更为有利,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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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利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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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宜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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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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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04*********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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