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律师亲办案例
债务人突然死亡,实践中如何提起诉讼程序?
来源:武隆律师
发布时间:201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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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律师近期承办一起民间借贷案,债权人得知债务人在不久前刚去世,现债权人想要通过起诉要回自己的钱和利息。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由于债务人主体消灭,债权人应当提起的案由不应该是“民间借贷”,而是“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之诉”。
    如债务人对财产已经立有遗嘱,则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实践中,债权人很难知道债务人是否将财产通过遗嘱的方式进行处分,所以一般情况下都要将该债务人的所有继承人都做被告起诉至法院。
    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律师通过了解得知,债务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均在世,于是通过申请法庭调查取证,律师拿到了债务人的继承人身份证明材料,第一时间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予以受理。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除了要拿到债务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身份证明材料,还要拿到债务人与配偶、子女、父母的关系证明,法院才可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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