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系印发了《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房屋无偿赠与子女免征个税成了大家热议的话题,也成为了各大门户网站的热搜。
首先,我们先来看一下,上述《公告》对将房屋赠与子女免征个税的具体规定。该《公告》第二条规定,符合如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简单来说,就是无偿受赠房屋要缴纳个税,但是,无偿赠与子女等直系亲属,还有子女继承房产的,不需要缴纳个税。那是不是意味着,将房屋过户给子女,采取赠与的方式,是最划算呢?举例说明。
我们先来算一笔账。假设,小李无房,父母有套“满五唯一”价值100万,面积90平方米以内的普通住宅,采取赠与、买卖、继承三种过户方式分别需要花多少税费呢?
1、赠与
需要缴纳3%的契税3万元,另外双方共0.1%的印花税1000万,一共31000元。
2、买卖
根据房屋情况,契税适用税率1%,契税10000元,增值税以及附加税、个税免征(90平以内,且满5年唯一住房),一共是10000.
3、继承
只需要缴纳0.05%的印花税,也就是500元。
在这三种方式中,继承花费的最少,买卖其次,赠与花费最高。但,需要指出的是,在过户时,还需要考虑到房产取得以后准备怎么处置,如果是打算再卖的话,就要考虑后续个税缴纳的差异了。
建议,在进行房产传承前,咨询专业律师进行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