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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受害人可否主张损害赔偿

作者:周云卿  更新时间 : 2019-06-24  浏览量:388

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关于提出损害赔偿的时间,有如下规定: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 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未经周云卿律师许可,禁止复制与转载。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 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未经周云卿律师许可,禁止复制与转载。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

3)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 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 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1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宁波重婚赔偿离婚律师告诉你因重婚提起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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