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亚楠律师亲办案例
员工提前离职需要向公司赔偿吗?
来源:郭亚楠律师
发布时间:2019-06-21
浏览量:2740

问:您好,请问劳动合同上说。如果工作不到一年,离职时需要赔偿公司5000元,合法吗?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之规定,无需对公司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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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郭亚楠
  • 执业律所:
    河南康益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101*********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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