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亚楠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后可以变更子女姓名?
来源:郭亚楠律师
发布时间:2019-06-21
浏览量:110

问:两个人离婚后,孩子跟着女方,可以给孩子改姓吗?

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81]法民字第11号)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恢复。

   之规定,可以改,但必须父母双方一致同意才可以。


以上内容由郭亚楠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郭亚楠律师咨询。
郭亚楠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333好评数3
河南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街9号王鼎国贸大厦3号楼10层1006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郭亚楠
  • 执业律所:
    河南康益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101*********864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
    河南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街9号王鼎国贸大厦3号楼10层10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