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瑞峰律师亲办案例
婚前协议的效力
来源:高瑞峰律师
发布时间:201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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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在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在夫妻财产上的规定除了法律明确规定的以外,还可以由夫妻双方在意志自由的条件下进行约定,所以,婚前协议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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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高瑞峰
  • 执业律所:
    河南国是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410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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