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常建龙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19-06-18 09:29 浏览量:3925
甘肃长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见证书
(2018)长律见字第01001号
见证委托人:
xxx,男,汉族,1957年10月12日出生,住庆阳市西峰区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
一、见证事项
2018年11月2日,委托见证人同甘肃长庆律师事务所签订《律师见证委托协议》,委托本所常建龙、xx两位律师对委托见证人自书遗嘱的过程进行现场见证。
二、委托见证人承诺
(1)委托见证人对提交给见证律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若委托见证人提交给见证律师的上述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存在虚假情形,由委托见证人承担不利后果。
(2)委托见证人准备的自书遗嘱范本内容是其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隐瞒、重大误解、欺骗、显失公平和胁迫的情形。
三、见证过程
2018年11月2日,委托见证人在甘肃长庆律师事务所办公室,见证律师对照委托见证人提交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核实了委托见证人的身份。
委托见证人在见证律师的面前亲笔书写了《遗嘱》,签名后并用右手食指在签名处捺上指模。
四、见证结论
1、见证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委托见证人书写《遗嘱》进行现场确认全过程的真实性,以及整个过程中当事人意志自由、自愿真实即确认当事人未受他人强迫、欺骗和威胁进行见证。见证律师不对委托见证人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的真实性作任何实质审查和分辨。
2)本所律师对委托见证事项之外的一切事项不履行见证义务,不承担法律责任。
3)本所和本所律师与见证委托人及相关各方当事人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保证见证行为和见证结论的真实、公正、合法。
2、见证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见证律师审查了当事人的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当事人在常建龙、xx两位律师面前,对亲笔书写的《遗嘱》进行签名并捺指模。
兹证:xxx书写的《遗嘱》系自愿行为,且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签名捺指模真实。
本《律师见证书》一式四份(均附《遗嘱》),委托见证人持一份,见证律师各持一份,甘肃长庆律师事务所存档一份。
见证律师:
见证律师:
甘肃长庆律师事务所
(盖章)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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