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闻报道,广西崇左边境管理支队于近日抓获了一名外籍女子,从她的背包里当场查获毒品8捆16块,共5600多克,成功破获了一起特大运输毒品案。笔者在为警方成功抓获涉毒人员点赞的同时,不由想到了以下几种和“运输毒品”有关的行为,这些行为会被怎么认定呢?
场景一:运毒人员开车将毒品从柳州市城中区带到柳北区,会判运输毒品罪?
我国刑法规定,运输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按运输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我国刑法对于运输毒品距离的远近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如果运毒人员将毒品从柳州城中区带到柳北区,因其距离较短,没有超过市区范围,一般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毒品重量达到《刑法》348条规定的重量)。如果是将毒品从柳州市城中区带至柳州市下面的县城,则因距离较远,有可能构成运输毒品罪。
场景二:毒枭将毒品分为两份,交给A有1KG,交给B有2KG。要他们运到目的地。A和B之间相互认识,也知道另一方在帮毒枭运输毒品,重量怎么算?
对于运毒的两人来说,均构成运输毒品罪。但运输毒品的重量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假设:A和B在运输毒品时,没有相互配合或没有掩护另一方。在运输毒品前,毒枭是分别按照两人各自运输的毒品重量来商谈报酬的。A和B按各自运输毒品的重量来计算,即A按1KG计,B按2KG计。反之,A和B均按运输毒品的总重量3KG来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