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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事假和请病假都能领工资吗?
来源:郑毅律师
发布时间: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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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都会明确约定在标准工时制度下,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标准。如果劳动者不能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即存在缺勤的情况下,是否能够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领取工资报酬呢?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因个人事务需要请事假的时候,按照《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是没有工资的。如果因请事假缺勤而导致月工资标准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对于劳动者因请病假影响到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而缺勤的,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按照《深圳市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无论员工是请事假还是请病假,用人单位正确的操作方式是:员工应当填写请假单,将请假的事由写清楚,并注明请的是事假还是病假,以及请假的期限,由劳动者签字确认。如果超出了请假单的注明的请假期限,视为旷工。旷工超过了劳动合同的约定期限或者规章制度规定的旷工期限,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并不承担法律责任。而对于请病假的员工,还应当向用人单位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单、诊断证明等凭证,员工应当按照规定的医疗期休病假,超过规定的医疗期不恢复劳动的,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或者在规章制度中规定视为旷工,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劳动者因个人事务请事假,用人单位是可以不支付工资的;而劳动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但是支付工资的标准可以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待遇,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另外,根据本文所论述的法律实务问题,再次印证了劳动合同文本不能使用网上下载或者统一的范本。企业应当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岗位、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等各种要素,制定一份量身定做的劳动合同文本,将用工管理制度等重要的内容落实到劳动合同条款中,将用工管理的法律风险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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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郑毅
  • 执业律所:
    广东墨林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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