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俊平律师亲办案例
欠条的效力
来源:丁俊平律师
发布时间:2012-03-17
浏览量:1842

嘉   宾: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兰州分所律师 丁俊平
主持人:本报记者  许  雯

    相恋数年的情侣,分手后却因一张借条而对簿公堂,热恋时随意写下的“爱情欠条”,竟变成白纸黑字的“情债”。这是一场怎样的“爱情游戏”?情人间出具的借条,究竟是“情债”还是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随着情侣间借贷纠纷的增多,本报特约法律界人士就“情侣借条”法律问题进行探析。

案例:
    刘某(男)和张某(女)同居期间,刘某因工作关系,经常需要应酬,因此,张某一度怀疑刘某的忠诚度,为了哄张某开心,在张某的要求下,刘某出具了一张30万的欠条,以示对这份感情的忠贞。后双方还是经常为此吵架,现张某要求刘某按欠条所写支付30万元以后分手。刘某觉得写欠条只是为了挽留张某的感情,实际并没有借钱事实,现双方感情不再,不愿付钱。
    主持人:一张有效的欠条需要具备哪些法律要件?
    丁俊平:欠条属于“有因债权”,作为债权凭证,如果对方抗辩,还需证明债权债务形成的原因,是买卖、赠与还是其他原因。
    一张有效的欠条应具备以下法律要素:一、主体明确;二、是合法的债权债务;三、在诉讼时效内,即有效的债权债务;四、不存在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等可撤销的情形。
    主持人:对于情侣间只是为哄对方开心而写下“玩笑欠条”引发的纠纷,在法律上如何认定?
    丁俊平:法律只保护合法有效的债权,像赌博、传销、毒品买卖等形成的债权债务就不受法律保护。
    情侣间“玩笑欠条”是否合法有效,首先要看当事人当时的真实意思表示,其次要对该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关系作出认定,最后才归结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就上面案例而言,当时打欠条的人真实意思表示可能是赠与,也可能受胁迫;如果是真心赠与,双方形成赠与合同关系;如果受胁迫,该民事行为可撤销。但即便形成了赠与关系,因为《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赋予了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权力,该合同亦可撤销。
    主持人:案例中刘某说“当时答应写欠条,是为了挽留爱情并没有借钱的事实,现在我们感情已不再,债务也就不存在了。”在庭审中,刘某如何提出对自己有力的证据呢?需要注意些什么?请您解答一下。
    丁俊平:被告的抗辩理由要依据原告的诉求和证据。如果原告提出是借款,被告应该给她打借条而不是欠条。按照欠条属于有因债权的惯例,原告要证明该债权合法有效,还须提供债权形成原因的证据,如果该债权债务不是真实的,也就不受法律保护,这是第一层;如果原告提出该欠条金额系被告的赠与,则被告可以该赠与可撤销为由抗辩;当然,如果被告有证据证明是原告逼迫下,为挽留爱情作出的心不甘,情不愿的行为,也可主动出击,以该行为系受胁迫作出而主张撤销。
    主持人:面对情侣“玩笑欠条”这种特殊的借贷纠纷,法院在认定这类欠条的法律效力时遵循怎样的原则?
    丁俊平:法律保护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对于“玩笑欠条”这种特殊的借贷纠纷,法院在认定其效力需遵循以下原则:
     一、意思表示真实原则,民事行为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查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认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前提;二、诚实信用原则,查清债权债务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欺诈、胁迫;三、“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合理地分配举证责任。
    主持人:很多恋人之间,喜欢用金钱测试爱情的纯度,那么这些“开玩笑而乱写的欠条,有法律效力吗?”请您为他解答一下。
    丁俊平:开玩笑而乱写的欠条,有没有法律效力,看举证能力和法律关系的认定。作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最好不要开这种玩笑,如果欠条内容完备又有其他证据印证,或者你缺乏质证应诉能力,可能会真的要承担债务。法律只能守护你的财产,而不能看护你的爱情。

以上内容由丁俊平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丁俊平律师咨询。
丁俊平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4好评数2
兰州市张掖路19号泰生大厦B座15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丁俊平
  • 执业律所: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6201*********129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甘肃-兰州
  • 地  址:
    兰州市张掖路19号泰生大厦B座1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