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民间借贷的时候,出借人一般会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借条是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主要证据之一,那么今天常律师就把日常工作中,收到最多的两个问题整理出来分享给大家!
借条一般要载明借款的偿还期限,如果有利息的还应该约定利息支付,那么借条两年后需要换条吗?
如果借条还款期限是两年的,债务人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如果双方约定债务延展的,应该重新让债务人出具借条。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那么如果借条上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是不是代表借条没有用?
当然不是的。履行期限属合同的非必要条款。根据法律规定,缺少该条款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对非必要条款未作约定的,可依照法律规定推定其内容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协商确定。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也就是说,该借款合同的还款期限应当自要求偿还借款时起算。
所以借条上面就算没有还款期限也不代表它是无效的,但是在撰写借条的时候,最好是能够将还款期限等写上去,写清楚日后才能避免争议。借条上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借款人在这个时候如果不承认借条的法律效力时,应该找我们专业律师进行咨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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