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秀伟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流程及注意事项
来源:孙秀伟律师
发布时间:2012-03-17
浏览量:372
1、离婚前,请慎重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彻底破裂。
2、从法律角度,夫妻共同财产是各半分割,不因一方存在过错而少分或不分。
3、离婚协议以登记离婚为生效要件,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已经签字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4、为避免登记离婚后解决遣留问题的麻烦,建议离婚协议书由律师代为起草与审查。



登记离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双方当事人共同来提出申请;第二,双方均有完全行为能力;第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一致的意见)第四,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双方当事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应相一致,否则先到有关部门更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结婚证及双方各2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以上内容由孙秀伟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孙秀伟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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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广阳区新华路193号北方发动机研究所院内河北乾翔律师事务所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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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孙秀伟
  • 执业律所:
    河北乾翔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3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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