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补偿
作者:崔波 更新时间 : 2008-08-08 浏览量:405
王女士和丈夫杨先生结婚后共同偿还房屋贷款,房子登记在丈夫名下。记者昨日获悉,西城法院在处理夫妻俩的离婚诉讼时,认定对于婚前一方办理贷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产权人应该对另一方作出房款补偿。
在法庭上,
法院认为,两人争要的房屋于2004年由
法院判决准予夫妻离婚,
业务领域
刑事案件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医疗纠纷
损害赔偿
保险纠纷
行政纠纷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公司企业
建筑工程
人格尊严
知识产权
继承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