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中患者可以复印的病历资料范围
来源:符伟律师
发布时间:2019-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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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地位的悬殊导致患方接收的信息量小,甚至在匆忙中签字签了一堆的材料却依然不清楚患者的真实病情。但,患者是有权利去复印病历的,通过对病历的审查可以大概了解到患者病情的进展。患者可以复印的病历资料包括医疗机构保管的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出院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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