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深圳营运货车驾驶员无运输从业资格证,保险公司能否拒赔?
周叶锋律师:对于交强险,保险公司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是没问题的。在实践案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是商业三者险是否赔付的问题。大多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合同条款中都有这样的约定,驾驶人存在“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或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情形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那么保险公司是否以拒赔呢?
我认为,该条款属于格式条款,而且是保险公司免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条款,对于这些条款,保险公司应证明在保险合同签订前或之时已尽说明并提示注意义务,其次,即使肇事车辆驾驶员无从业资格证,但如其持有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已表明其具有驾驶员资格,而有无从业资格证,并不影响其驾驶车辆的资格。而且也不能直接证明驾驶员无从业资格证,显著增加了承保车辆运行的危险程度,而与损害后果有直接的必然的因果关系。保险公司拒赔有违公平原则。再者,虽然交通部令第9号文件《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中要求从事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的驾驶员应当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但该规定在效力层面上仅为部门规章,没有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无从业资格证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但不能作为保险责任免责的事由,因此,营运货车驾驶员无运输从业资格证,保险公司不能拒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