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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什么时候过时效了?
来源:成彩红律师
发布时间:2019-05-22
浏览量:1875

        问:甲2017年2月3日借我的钱且写了借条,现在2019年5月份了,我是不是过了诉讼时效不能去法院起诉,法院不保护我了?

        答:首先,如果借条上面没有写还款日期,那么就不存在诉讼时效过期的问题,只要你在最长的20年的时效内主张你的债权就可以;其次,如果你在借条出具后一直不间断的向借款人主张权利,对方也认可借钱的事实,那么诉讼时效就中断了,诉讼时效从你能证明向对方主张过权利的那一天重新计算。假如你能证明在2018年3月1日向对方主张过借款,那么诉讼时效从2018年3月1日起计算;2017年10月1日开始,新的诉讼时效已经变成三年了,所以如果你在2018年3月1日向对方主张过借款,那么你需要在2021年3月1日内主张借款,否则法院就不保护你了。你的债权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因为,法院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律师温馨建议您:如果对方确定不还款了,尽快起诉。避免债权人太多,借款人的财产有限,到时候粥少僧多,不够分。

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

成彩红律师

杜万义律师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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