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计策律师亲办案例
“5.20”有罪——非法集资专题(九)
来源:周计策律师
发布时间:2019-05-21
浏览量:1334


    又是一年五月二十日,又是一个情人节,算起来一年要过三个情人节,现在中国的男人真的很累很累。可是如果是你老婆或真实的女友,再苦再累也无可厚非,否则可能不是一方违法犯罪就是另一方血本无归欲哭还无泪!由于现今的骗术是五花八门,骗子也是数不胜数,因此本律师仅列举一例以儆效尤即是。

    本案例是一个奇葩家庭集体行骗的故事,不妨直接欣赏一下罪犯口供更富有教育意义:(1我想在陌陌上约个女朋友见面开房,被对方骗了几百元钱。后来我也就在陌陌、微信上以交友约炮的名义骗钱,需要有女孩通话了,我就让***(其妻子)通话骗取对方信任。我玩陌陌时间长了,在家中我父亲***也慢慢学会了,于是我父亲就也玩陌陌、微信以女孩交友为名义骗钱。如果我们三人(共四人)聚在家中的时候,骗其他人,我们三人就都会聊上一会儿,需要女的打电话了,***就通电话骗对方说可以见面,但最终也不会见面。2“......我见我父亲***用他的微信号并冒充成女孩加了一个男性好友,正在和好友聊天,并给我说对方给了几百元钱。期间父亲说他眼疼,让我接着和对方聊天。于是我就让对方发个520元的红包,可以让我在朋友圈炫耀一下随后见面了再还给对方。于是对方就发给我了一个520红包。接着我让对方给我发一些寓意比较好的数字金额,52113141111.111777.773344等,这样对方又陆续给我发了521131413141111.111777.7733443344......”本案例系一家四口共同诈骗犯罪,后均被判罪科刑。

    奇葩的案子简直太多了,估计就是说到嘴巴起泡也说不完,只是没有时间闲聊天。但是对于犯罪案件,对于所有的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案件,司法机关是如何追究罪犯刑事责任的?又是如何维护被害人权益的呢?尤其是被害人的权益保护问题,这是本篇阐述的重点,同时也是刑事案件实务中千千万万个被害人的难点和痛点,具体且看下面。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主刑共5种,附加刑共4种。前者分别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后者分别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这个对于政治犯很管用)和没收财产,当然外国人还可以判处驱逐出境。看懂了没有?主刑解决的不是钱的问题,附加刑虽然主要解决的是钱的问题,但附加刑的罚金和没收财产是一律要上缴国库的,并没有解决被害人的钱的问题;至于精神损失,别管是附带民事诉讼还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只要沾了刑事更是直接不予受理。

    这时候被害人急了,那怎么办?法律不是规定了附带民事诉讼嘛!本律师告诉你正确答案:第一、附带民事诉讼不是刑法规定的,虽然刑法提到了一句也仅仅是提到了一句赔偿经济损失,但并不解决问题,而且更不能解决诉讼问题!【注1】第二、刑事诉讼法的确规定说,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有权提附带民事诉讼;但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接着却说,这可不行,不能让所有刑事案件的被害人都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包括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案件以及其他大部分犯罪案件,被害人都无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三、即使被害人有权并且也实际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但如何判决、如何执行问题又来了;问题不但多而且还相当复杂,即使是律师都有很多没搞懂或是没搞透的,更何况是被害人自己凭直觉拍脑门或是随大流瞎起哄呢!【注2】

    总之一句话,附带民事诉讼,现实点儿白话说吧,关于赔偿问题或是钱的问题,不是被害人想提就能提的,不是提了就能有效的,也不是有效了就能有用的,更不是有用了就能落到好处的。尤其是在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领域,本律师可以毫不避讳地说,运用刑事诉讼解决经济或赔偿问题,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往往不是一方沦为最愚蠢的就是另一方成为最聪明的,理由这里暂且不说。

    本篇正式标题应为《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的附带民事诉讼问题——非法集资专题(九)》。“5.20”,这个节日的法律课暂且普及到这......

1参见《关于适用刑法第六十四条有关问题的批复》: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具体内容,应当在判决主文中写明;其中,判决前已经发还被害人的财产,应当注明。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返还被非法占有、处置的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39条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以上内容由周计策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周计策律师咨询。
周计策律师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37好评数0
北京市国贸桥东南艾维克大厦12层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周计策
  • 执业律所:
    北京市东友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598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
    北京市国贸桥东南艾维克大厦12层